各系(部)、处(室)及有关单位:
根据《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》的规定,学院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即将届满,现拟组建第二届学术委员会,请各部门按要求进行委员的推荐工作。具体事宜如下:
1.推荐条件
(1)科研能力强,学术造诣较高。
(2)为人正派,能够坚持原则。
(3)具有学术精神。
2.申报要求:
(1)请各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,凡弄虚作假及填写不规范者将取消资格。
(2)以部门为单位将推荐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于6月26日上午9时前报送科研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附:
科研处
2008年6月24日